12月12日,山東省旅游局下發(fā)關于貫徹落實省文明委《關于深入推進文明旅游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從行業(yè)管理的角度深入推進文明旅游建設,樹立“好客山東”良好形象。
通知強調,抓好文明旅游,旅游行業(yè)管理部門要著力突出對旅行社和導游領隊服務管理機構的文明旅游工作。
旅行社在簽約組團環(huán)節(jié)要建立雙重教育制度,在簽署旅游合同時和行前都要給游客講明文明旅游的要求。在旅途行程環(huán)節(jié)落實導游、領隊一崗雙責制度,領隊要做好與目的地導游的對接,抓住入關、乘車、入住、用餐等時間節(jié)點,向游客宣傳普及目的地風俗習慣、禁忌和相關法律;旅途行程中堅持開展文明引導和文明禮儀宣傳,及時提醒游客遵章有禮,及時勸阻游客不文明動議和行為。對于具有一定數量和規(guī)模的旅行團隊,推行文明督導員制度,推選綜合素質好的游客作為文明督導員,協(xié)助領隊對游客進行文明旅游教育督導。另外,要按照分級分類培訓的原則強化對導游領隊的培訓工作,省旅游局重點抓好赴臺旅游領隊的集中培訓,各市旅游部門重點組織旅行社、導游管理服務機構等做好所屬導游的培訓,切實提高導游、領隊的文明素質和教育引導水平。
為了形成實效,通知提出,各市旅游部門要認真落實旅行社在文明旅游中的主體責任,提高旅行社出境組團資質的準入門檻,建立退出機制,把文明旅游工作情況作為核準的基本條件;要將文明服務、文明引導納入對導游、領隊的績效考核,形成以組織游客文明旅游為導向的評價制度。山東景區(qū)、旅行社、酒店等行業(yè)協(xié)會也共同發(fā)起“文明旅游 與我同行”倡議書,全行業(yè)掀起踐行文明旅游的行動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