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魯迅在文章中指名道姓“罵”過的人,有百人上下;與其論戰(zhàn)的重要人物,也有二三十人。如此之多,在中國現(xiàn)代文壇和學(xué)界,不說絕無僅有;也是十分罕見的。許多人當時是名人,不少人后來成了名人。許多人當時是那樣,后來卻變了一個樣。中國人尤其愛面子,中國文人則酷愛面子,被“罵”之后,是絕不會善罷甘休的。于是,在一場又一場的論爭中,你來我往,你爭我斗,批評,反駁,辯解,聲明,反思,諸如此類的文章,魯迅生前身后,不絕于文壇,雖有是非曲直、利害功過,卻時不時被當事人和非當事人攪擾得不清不楚,沸沸揚揚。
到了新時期,魯迅研究沖破了種種禁區(qū),呈全方位開放趨勢。魯迅曾經(jīng)被陪綁在另一個神身上,似乎也成了神;一切被神化了的,都還了俗,魯迅也成了實實在在的魯迅了,所謂“返回魯迅本身”是也。于是,有人提出魯迅研究也有“兩個凡是”,比如有人認為應(yīng)該推翻“凡魯迅罵過的人就一定糟糕,凡魯迅賞識的人就好到底”的觀點。有的人公開對魯迅表示不屑:“魯迅么,無非就是罵人。”至于別人罵魯迅,對魯迅進行圍剿,他們是有眼無珠,全然不見了。至于魯迅為什么“罵人”,“罵”得對不對,以及與社會、時代的關(guān)系,乃至魯迅“罵人”的意義和價值,等等,等等,他們都無暇無心去細究。一切以條件、地點和時間為轉(zhuǎn)移,分析問題不顧及這些,抽去了歷史背景,前提條件,等等,惟余“罵人”二字。這無非是為了貶低魯迅、否認魯迅。
魯迅生前死后,或是被攻擊被踐踏,或是被利用被神化,但我們只要忠實于魯迅本身,就可見這些侮辱與損害,并不影響魯迅自身的偉大。有人為魯迅的屢遭誤解鳴不平,認為魯迅也是不幸的。其實,這不是魯迅的不幸,魯迅至多是被蒙上了一層灰塵而已,輕輕一抹,灰塵自去。有《魯迅全集》在,猶如崇山峻嶺、長江大河在,“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我倒覺得,從一些無聊的、淺薄的詆毀魯迅的文章中,看出了某些中國人,甚至某些中國名人的不幸。郁達夫說:“沒有偉大人物出現(xiàn)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憐的生物之群;有了偉大的人物,而不知擁護,愛戴,崇仰的國家,是沒有希望的奴隸之邦。因為魯迅的一死,使人們自覺出了民族的尚可以有為,也因為魯迅一死,使人家看出了中國還是奴隸性很濃厚的半絕望的國家。”(《郁達夫散文選集·懷魯迅》)
魯迅是偉大的。魯迅的偉大決不因為哪一個大人物盛贊過魯迅,所以才變得偉大起來。不是的。魯迅存在的本身,決定了他應(yīng)有的地位。魯迅是中國現(xiàn)代文化史上的一大奇觀,倘沒有魯迅,本世紀中國的文化史,尤其是文學(xué)史,不說黯然失色,也肯定要減色幾分的。那么,我們應(yīng)該怎樣理解魯迅的“罵人”現(xiàn)象呢?
我以為,我們首先要理解當時的時代。“五四運動”前后,是中國歷史上少有的學(xué)術(shù)文化空前繁榮的幾個時期之一。在對傳統(tǒng)一元文化進行全面徹底的批判的同時,外來文化紛紛涌進國門,逐步形成了文化機制的多元格局。蔡元培循“思想自由”原則,首先在北京大學(xué)實行“兼容并包主義”,即:“無論有何種學(xué)派,茍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達自然淘汰之運命者,雖彼此相反,而悉聽其自由發(fā)展。” (蔡元培:《致<公言報>并答林琴南君函》,載1919年3月18日《公言報》)同人刊物層出不窮,此起彼伏。派別林立,論戰(zhàn)不休是二三十年代文壇的特征之一。這與其說是反映了文人的“不團結(jié)”和文壇的矛盾,不如說是體現(xiàn)了新文化運動的繁榮和活躍。彼此罵來罵去,雖有意氣用事的時候,但大多是涉及大是大非問題。雖然也有“罵人”的“不雅”,而惟其“不雅”,才更真實,更有生氣。較之于文化取向不受制約和挑戰(zhàn)的“一邊倒”----無論倒向哪一邊,不管是雅的還是俗的----都應(yīng)該看成是一種進步。
二三十年代,并不是只有魯迅在那里“罵”,也不都是魯迅首先開罵。不是的。被稱為溫文爾雅的梁實秋,不僅罵過魯迅,甚至也罵過以胡適為代表的“人力車夫”派。帶著湘俗湘風進入北京文壇的沈從文,在《沫沫集》中也指名道姓地抨擊了許多文人。高長虹不僅罵魯迅,也罵周作人、郁達夫。馮乃超在《藝術(shù)與社會生活》中抨擊魯迅的同時,還“舉了五個作家”的例,其中說葉圣陶“是中華民國的一個最典型的厭世家,他的筆尖只涂抹灰色的‘幻想的悲哀’……這是非革命的傾向”!當然,每一個作家與社會、時代聯(lián)系的緊密程度不同,每一個作家的個性不同,有的作家埋頭創(chuàng)作,從不參與“罵人”,有的作家偶爾罵罵,但“罵”的是皮毛,“罵”不出名堂,也就銷聲匿跡了;有的作家唾面自干,罵不還口,你罵你的,我干我的,比如,同樣面對《藝術(shù)與社會生活》,魯迅的反響是激烈的,葉圣陶卻置之不理。
像魯迅這樣會“罵人”,并把它訴諸文字,說明了魯迅是非之心不泯,愛其所愛,憎其所憎,并且不虛偽,不造作,敢說敢罵,其實還是十分可愛的,魯迅說:“我想,罵人是中國極普通的事,可惜大家只知道罵而沒有知道何以該罵,誰該罵,所以不行。現(xiàn)在我須得指出其可罵之道,而又繼之以罵,那么,就很有意思了,于是就可以由罵而生出罵以上的事情來的罷。”(《集外集拾遺·通訊(復(fù)呂蘊儒)》)魯迅的“罵人”文章不僅指出了種種之可罵,并繼之以罵,而且挖掘出了“罵”以上的文化意義。有那么一些文字上溫柔敦厚的人也罵人的,因為他們也知道這是極普通的事。他們與魯迅的不同,就是沒有把罵人的內(nèi)容寫成文章,背后罵起來,也許比魯迅還要聲色俱厲哩!這是一種區(qū)別。還有一種區(qū)別是,只是人,沒有“生出罵以上的事情”來,就是說沒有形而上的文化的東西,雖然寫成了文章,那罵人也僅僅是罵人了。
通過以上分析,我甚至認為二三十年代是一個“罵人”的年代。說好聽的,叫百鳥爭鳴,說難聽的,叫彼此相罵??傊?,不足為奇。魯迅不過是百鳥中聲音比較宏亮的一只鳥,“罵人”不是只有魯迅才為之,也一樣不足為奇。如果說魯迅雜文與一般的“罵人”文章有什么區(qū)別的話,就在于魯迅比一般作家高明,刻劃了社會典型,罵出了形而上的文化意義來。
此外,我們還應(yīng)該看到,循思想自由原則,觀點的分歧乃至對立不應(yīng)影響正常的人際關(guān)系。在“問題與主義之爭”發(fā)生以后,胡適仍邀李大釗來家談?wù)撜?。在新文化陣營分裂以后,魯迅、周作人仍跟胡適一起暢談文
學(xué),胡適還在日記中夸贊“周氏兄弟最可愛”。周作人與胡適曾圍繞溥儀被趕出宮的事件展開尖銳的原之
爭,同時他們又保持著密切的合作。至于李大釗與章士釗,辛亥革命后他們政見日見分歧,在北洋軍閥統(tǒng)治時期,甚至處于敵對狀態(tài),但兩人居然奇跡般地保留了14年深厚的友誼。在魯迅針對林語堂的“費厄潑賴”痛罵 “叭兒狗”以后,林語堂不但接受了魯迅的批評,還畫了一幅“魯迅打狗圖”,魯迅也仍認為林語堂是自己的老朋友。
其次,“罵人”常常是以團體為陣營的,比如“創(chuàng)造社”、“太陽社” 罵“新月派”、“語絲派”等。
一個時期以來,我們有這樣的傾向,把某個團體定為反動的了,團體內(nèi)的人物自然都成了反動派。若這個團體內(nèi)有革命的呢?或者為革命派諱,一筆抹去,仿佛他根本就沒有參加過這個團體;或者當作辮子,當某一運動來了,可以作為內(nèi)部整人的把柄。至于被定為革命派的團體,那概念上好的東西,一律往上貼金,搞得金光閃閃,而那些非革命的,還有叛徒、漢奸之類,或是一筆抹去,一字不提,似乎他們根本就沒有參加過這個團體;或者干脆稱他們是投機鉆營。經(jīng)過這樣“清理階級隊伍”以后,把十分復(fù)雜的二三十年代文藝團體之間的彼此互罵,簡單化為兩個階級、兩個陣營之間你死我活的斗爭。
事實上,問題并不是那么簡單。當時的團體,雖然有一個總體的傾向,但基本上是大雜燴,是同人的松散的團體。幾個朋友,你拉一個,我拉一個,就這樣拼湊起來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一般不會像成立一個政黨那樣,對加入者既要申請,又要考察。沒有那么復(fù)雜的。事實是,除了“左聯(lián)”以外,大多數(shù)的團體是愿來就來,愿走就走。即便以“革命”團體而言,“創(chuàng)造社”中,不是還出了漢奸張資平嗎?“太陽社”中,不是有了變節(jié)分子“革命小販”楊[屯阝]人嗎?“左聯(lián)”不是也有“第三種人”杜衡嗎?
當然,若是進行所謂成分分析,還是右翼團體比較典型。我們以“現(xiàn)代評論派”為麻雀,來一番解剖。過去,我們總是簡單化地斥“現(xiàn)代評論”派為“帝國主義及買辦資產(chǎn)階級的代言人”。事實是,其成員和主要撰稿人有中間偏左或中間人物。他們中,不少人后來逐步成為無產(chǎn)階級革命的擁護者、支持者和戰(zhàn)士,比如原創(chuàng)造社的部分成員和李四光、丁西林、陳翰笙等。有當時就是共產(chǎn)黨人,或革命的或傾向進步的文人,他們經(jīng)常在該刊上撰稿。比如,陳啟修、杜國庠、田漢、胡也頻等。也有當時確實是偏右的人,如胡適、陳源,甚至后來成為敵人的王世杰、唐有壬等。
“現(xiàn)代評論派”成員和主要撰稿人的復(fù)雜,必然決定其政治立場、思想傾向和文藝觀點的迥異。郭沫若曾經(jīng)說過:“現(xiàn)代評論派”“構(gòu)成分子大部分還是有相當學(xué)識的自由主義者,所發(fā)表的政論,公開地說,也還比較開明”。(《創(chuàng)造十年續(xù)篇》)《現(xiàn)代評論》的政治思想比較開明,發(fā)表了大量的反帝、反封建、反軍閥,支持正義、有進步思想傾向的文章,在“五卅運動”和“三一八慘案”中,發(fā)表了一系列抗議帝國主義和軍閥政府暴行的文章,聲援愛國群眾運動,悼念烈士。如《上海租界的殺氣》、《上海租界的慘劇》、《論上海英捕槍殺中國人事》、《英國侵略中國的概況》、《要糾正政府的外交步驟》、《段政府的高壓手段》、《人權(quán)的保障在哪里》、《示威運動與警察》、《持久的愛國運動》、《對愛國運動的謠言》、《悼三月十八日的犧牲者》、《論三月十八日慘劇》、《三月十八日慘案目擊記》等?!冬F(xiàn)代評論》還刊發(fā)了不少共產(chǎn)黨人和進步人士宣傳介紹馬克思主義理論,擁護支持蘇聯(lián)和中國共產(chǎn)黨的文章,如《唯物主義的警鐘響了》、《什么是帝國主義》、《勞動階級政黨組織上之二種見解》、《蘇聯(lián)事情的研究與對蘇聯(lián)政策之研究》、《一個月在蘇聯(lián)的所見所聞》等。但是,“現(xiàn)代評論派”中也有不少人在該刊發(fā)表了一系列維護帝國主義、封建軍閥政府,為他們罪行開脫,向革命群眾潑冷水,反對馬克思主義、攻擊蘇聯(lián)和中國共產(chǎn)黨的反動文章,如陳西瀅的許多《閑話》。“現(xiàn)代評論派”支持擁護五四新文化運動和文學(xué)革命,熱情肯定新文化運動中出現(xiàn)的作家作品,批判反擊封建復(fù)古派和國粹派,甚至連陳西瀅也極力推薦過魯迅的《吶喊》等新文學(xué)作品。他們在刊發(fā)文章時,沒有宗派門戶之見,注重發(fā)現(xiàn)和培養(yǎng)青年作者,如胡也頻、沈從文、凌叔華、李健吾、吳伯簫、施蟄存等。由此可見,“現(xiàn)代評論派”無論是在政治立場、思想傾向,還是在文藝觀點方面,都是復(fù)雜的,具有濃厚的自由主義色彩。
一本《現(xiàn)代評論》,就是多元文化的活標本。我以為,對于“現(xiàn)代評論派”,既要指出其反共反人民的一面,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因為魯迅“罵”了“現(xiàn)代評論派”的某些人,就一概否認“現(xiàn)代評論派”,事實是,對于“現(xiàn)代評論派”,魯迅主要是“罵”陳源,基本上是不及其他的。至于魯迅的“罵”胡適,那主要是在上海時期了,與《現(xiàn)代評論》時期的胡適幾無牽涉。
我以為,二三十年代的論戰(zhàn),有的時候,仿佛矛頭是對準了某一團體,但究其實,也只是對準該團體的某一時期或某一具體的人。把對個人的抨擊擴大為對團體的攻擊,就給人混戰(zhàn)的感覺,亂糟糟,說不清楚了。就說“左聯(lián)”吧,魯迅抨擊過周揚、田漢等,也有對“左聯(lián)”很失望的時候,但不能以這些為根據(jù),一概否認“左聯(lián)”。到了“左聯(lián)”解散時,魯迅甚至可以說是不大贊同的。
再次,也是尤其重要的一點,我們對魯迅“罵”過的具體人的功過是非問題,要有一個把握的原則。換言之,即我們應(yīng)該怎樣理解魯迅對人的評價問題。
魯迅著作中,涉及那個時代各式各樣的人物很多。魯迅對他們,有贊揚的,有批評的,有嚴厲責斥的,有極端鄙夷的。當然不能說被魯迅批評的人就必定一直不好,因為一個人畢竟是可以發(fā)展變化的。魯迅的批評有時也只是針對某人的一時一事,不一定是全面的評價。我們只要推敲一下,就可以發(fā)現(xiàn)魯迅的批評對象是各有側(cè)重點的,魯迅對章士釗是無情揭露,從思想到人格,都在抨擊之列;對胡適,只是挖苦、諷刺他的某些言行;對陳源,著重揭露的是他為軍閥作倀的一面;對徐志摩,只不過是諷刺他的詩;對楊蔭榆,是緊緊圍繞“女師大風潮”的;對梁實秋,也沒有超出“階級性”等若干重大的是非問題。對爭論范圍以外爭論對象的功過,魯迅一般較少提及。就事論事,抓住要害,不及其余,從當時的斗爭實際看,從一般的雜文寫作的方法看,這都是合乎情理之舉。就好比我們指出一個人頭上生瘡,而不必管他腳下是否患了腳氣,也不必管他胃是否好,肝是否壞。魯迅是個作家,是個戰(zhàn)士,而不是給人蓋棺論定的個人人生檔案的執(zhí)筆者;魯迅寫的是雜文,而不是追悼會上的悼詞。
雖然魯迅在爭論時,往往難免措詞激烈,意見尖銳,有時甚至頗帶意氣、情緒,“你要那樣,我偏要這樣是有的;偏不遵命,偏不磕頭是有的;偏要在莊嚴高尚的假面上撥它一撥也是有的……”(《華蓋集續(xù)編·小引》)但在對人物進行歷史評價時,卻不以個人的親疏好惡定高低,而是堅持客觀的科學(xué)的理性的態(tài)度。例如,對于《現(xiàn)代評論》和陳源,他在《中國新文學(xué)大系·小說二集》的序言里,就公正評價了陳源負責編輯的文藝版,并突出地介紹了陳源之妻凌叔華的創(chuàng)作成就。他曾尖銳地批評胡適、林語堂,但在回答斯諾關(guān)于中國現(xiàn)代最優(yōu)秀的詩人的提問時,他談到了三個人,其中就有胡適;在回答中國現(xiàn)代最著名的雜文作家的提問時,他談到了五個人,頭三名是周作人、林語堂、魯迅。
人是會變的,人是矛盾的,這是常識。新文化運動的先鋒、激烈反傳統(tǒng)的陳獨秀,息影政壇后一直沉溺于小學(xué)之中;力主全面向西方學(xué)習的胡適,卻長期提倡“整理國故”,并孜孜不倦地考證《紅樓夢》、《西游記》、《水滸傳》等,其人生的最后20年,幾乎傾全力于《水經(jīng)注》的考據(jù)之中。就說魯迅自己吧,在辛亥革命后的失望之余,也曾一度致力于古碑的搜集整理,頗有些成就。陳丹晨在談到對魯迅“罵”過的人的評價時,為了說明人的一生會有很多變化,曾舉過楊度的例子。楊度是籌安會六君子之一,一心想做袁世凱洪憲皇朝的宰相,在這方面,他是有言有行的,很多歷史書已有定評。但根據(jù)現(xiàn)在公布的材料證明,他晚年卻是一個共產(chǎn)黨員,為支持黨的事業(yè)曾變賣家產(chǎn)。陳丹晨說:“這個跟頭翻得是很大的,我真有點不敢相信,但這是歷史事實??梢娨粋€人的一生的變化,可以很大的。”(《魯迅研究動態(tài)》1988年第7期)
既然魯迅是針對具體的人和事,不是蓋棺論定寫悼詞,那么,魯迅“罵”過的人的以后的變化,本該與魯迅無涉。宋志堅對魯迅的“罵人”現(xiàn)象有過一個形象的比喻,他認為魯迅針對具體人的批評是“照相”,而照出的形象當然只能反映照相時的真實。有的丑小鴨以后變成了天鵝,他可能會拿著自己成了天鵝時的標準照,來非議魯迅:“難道,我是這么丑陋的嗎?魯迅罵錯了!”這只能證明,天鵝先生雖然成了天鵝,但搞的還是形而上學(xué)。至于有的實實在在的被魯迅贊賞過的天鵝,后來脫毛了,老朽了,這和魯迅其實也是沒有什么關(guān)系的。
然而,長期以來不少人就是以脫離歷史,脫離具體事實的形而上學(xué)的態(tài)度,來評價魯迅對具體人的批評,其目的無非是要貶低魯迅。早在1983年,李何林在《魯迅論》“重印說明”中就舉有一例。他在談及魯迅與“現(xiàn)代評論派”論爭時說:“到五十多年后的1980年還有說魯迅當時批評李四光和章士釗都是錯誤的,因為李四光的地質(zhì)學(xué)對新中國的地下資源的開發(fā)貢獻很大;章士釗晚年也替新中國作了些好事,他們都是好人,魯迅先生批評好人,可見錯了。”李何林批評的這種人的邏輯若是成立,那么,魯迅“罵”過的人,幾乎都罵錯了。今天我們同日本友好,那么,八年抗戰(zhàn)也是錯的嗎?
這幾年,有一股風,專門捧魯迅“罵”過的人,并以他們的文化成就來否認魯迅的批評。比如,胡適、林語堂、梁實秋等。胡適等人,在中國現(xiàn)代文化史上各有其獨特的貢獻,占有一定的學(xué)術(shù)地位,肯定他們的成就,與魯迅對他們的批評,本來是并不矛盾的??墒?,有的人把魯迅當作反襯,貶低魯迅從而抬高他們,不說別有用心,起碼也是缺乏歷史唯物主義的眼光的。
林語堂等人,都比魯迅長壽,在魯迅逝世以后又走了很長的人生道路。因此,他們的歷史評價問題,都是后人的任務(wù),與魯迅無關(guān)。一個人若干年后好的言行,不能證明若干年前他的壞的言行是正確的;一個人若干年后壞的言行,也不能證明他若干年前好的言行是錯誤的。這是常識。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時時記著這些常識,有的人有意無意地把某些歷史人物以后的作為與魯迅先前的評價做對比,得出他的結(jié)論,來損壞魯迅的形象。
我們也不妨來看看魯迅“罵”過的人的以后的幾種情況。
一是正如魯迅所“罵”的。許多魯迅極端鄙夷和嚴厲斥責的人,后來的歷史發(fā)展,越發(fā)使他們現(xiàn)出了原形。例如,張資平、張春橋之類的人物。他們以后的整個歷史發(fā)展,畢竟為他們究竟是怎樣一種角色,作了最好的說明。知人論世,是一門非常不易掌握的學(xué)問。魯迅知人論世的眼力,應(yīng)該說是非常高明暗 的。
一是變得好起來了。比如周揚,“左聯(lián)”時期搞過宗派,被魯迅“罵”為“奴隸總管”,建國后整過胡風等人。到了晚年,他似乎少了霸氣,為人道主義辯護,殊屬不易!又如楊蔭榆,后來她敢與日本人抗爭,死于日本憲兵的刀槍之下,是有民族氣節(jié)的。此外,在對待學(xué)生的問題上,態(tài)度也有了很大的變化,早年鎮(zhèn)壓學(xué)生運動,晚年甚至為學(xué)校無理開除學(xué)生而辭職。
一是變得更壞了。比如周作人,兄弟反目,是因為家事,與政治、思想無關(guān)。三十年代對他的批評,也無非是小品文等小擺設(shè)、大擺設(shè)問題,屬于文藝觀的不同??墒?,后來周作人卻成了大漢奸,這大約是魯迅所始料不及的吧。
一個人變得好也罷,壞也罷,我們都不能讓魯迅為他們的變化負責。盡管這樣,我們也不得不正視魯迅研究以外的這樣一個社會歷史事實: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nèi),由于毛澤東高度評價魯迅,魯迅也就跟著毛澤東沾上了神氣,也被神化了。雖然魯迅贊揚過的胡風、馮雪峰等人,魯迅并不能保他們安然無恙,但魯迅“罵”過的人,不少是遭了厄運的:“四條漢子”慘遭迫害,那是眾所周知的了。吳組緗因了魯迅“據(jù)說”他的家人為躲紅軍逃到上海,長期陷于困擾。徐懋庸因了“反對魯迅”的罪名,屢遭揪斗。高長虹因為與魯迅的糾紛,甚至殃及他的孩子……可是,這仍然不能證明魯迅“罵”錯了,也決不是魯迅要陷害他們。這只能證明,中國某一時期的政治,是多么黑暗!魯迅說孔子成了敲門磚,但不會有人以此否認孔子的偉大存在;一樣的,魯迅曾經(jīng)成了政治棍棒,但只要理智健全的人,也不會因此而否認魯迅的偉大存在。
其實,糾纏于人事的糾紛,決非魯迅的本意。1936年7月,魯迅逝世前夕,他和馮雪峰談到某些同人、戰(zhàn)友不理解甚至誤解他的論戰(zhàn)的意義時,沉痛他說:“看出我攻擊章士釗和陳源一類人,是將他們作為社會上的一種典型的一點來的,也還只有何凝一個人!我實在不大佩服一些所謂前進的批評家,他們是眼睛不看社會的,以為總是魯迅愛罵人,我在戰(zhàn)場上和人斗,他們就在背后冷笑……”(《雪峰文集》第四卷第25頁)關(guān)于這一點,下文還要詳說。
二
我覺得,我們還應(yīng)該研究一下一些人討伐雜文的觀點,魯迅對自己“罵人”問題的看法,以及他對人的評價的態(tài)度。
雜文的興盛,完全是因了魯迅的崛起。倘若抽去魯迅的創(chuàng)作,雜文在文學(xué)殿堂可否占到一席之地,也還是一個問題。盡管魯迅雜文是一個巨大的存在,然而,時人對雜文的攻擊,也從未停止過。從某種意義上說,攻擊雜文,就是攻擊魯迅,至少包含有貶低魯迅的成分。歸納起來,他們不滿魯迅、反對雜文的觀點,大約有以下幾條。
他們攻擊雜文的“不滿現(xiàn)狀”。梁實秋在《不滿于現(xiàn)狀便怎樣呢?》一文中攻擊雜文作者說:“有一種人,總是一味的‘不滿于現(xiàn)狀’,今天說這里有毛病,明天說那里有毛病,有數(shù)不清的毛病,于是也有無窮盡的雜感”,“專事嘲罵只圖一時口快筆快”。官方的《中央日報》發(fā)表的《雜感》一文,說“魯迅先生對于這樣也看不上眼,對于那樣也看不上眼,所以對于這樣又有感想,對于那樣又有感想”,“一天到晚只是諷刺,只是冷嘲,只是不負責任的發(fā)一點雜感”。這樣攻擊一通之后,官氣十足地指摘魯迅不拿出“究竟的主張”和“鮮明的回答”。梁實秋也認為作家的“責任不僅僅是冷嘲熱諷的發(fā)表一點‘不滿于現(xiàn)狀’的雜感而已,他們應(yīng)該更進一步的誠誠懇懇去一個積極醫(yī)治‘現(xiàn)狀’的藥方”。如果開不出“藥方”,人人都要變成啞巴嗎?那不是又成了“死的中國”了?
從梁實秋等人的觀點看,他們當然不滿于魯迅的不滿現(xiàn)狀;他們還不滿魯迅不滿當時的正人君子,每每跟他們過不去,報告著他們的卑劣。魯迅說:“我有時決不想在言論界求得勝利,因為我的言論有時是梟鳴,報告著大不吉利事,我的言中,是大家會有不幸的。”(《且介亭雜文二集·序言》)魯迅會給正人君子們“不幸”,如此,他們當然對魯迅的“不滿”是不滿的。魯迅“決不想在言論界求得勝利”,是他偶爾有的心情,他另一方面的心境是,他要給他所不滿的對象一點“不舒服”:“自然因為還有人要看,但尤其是因為又有人憎惡著我的文章。說話說到有人厭惡,比起毫無動靜來,還是一種幸福;天下不舒服的人們多著,而有些人們卻一心一意在造專給自己舒服的世界。這是不能如此便宜的,也給他們放一點可惡的東西在眼前,使他們有時小不舒服,知道原來自己的世界也不容易十分美滿……”(《墳·題記》)在“一心一意在造專給自己舒服的世界”的人眼里,魯迅的“不滿”,破壞了他們的好心境,當然是惡毒的了。
在對“不滿”的不滿的同時,他們攻擊魯迅的雜文是“罵人”。他們把魯迅和左翼文藝對于各反對派別的原則性論爭,一概都謚以“罵人”的惡名。官方的《中央日報》上的《文壇與擂臺》一文,就把魯迅的筆戰(zhàn)文章說成是“罵人文選”,并且說:“養(yǎng)成文壇上這種浮囂、下流、粗暴等等的壞習氣,像魯迅先生這一般人多少總要負一點兒責任的。”杜衡的《文壇的罵風》則認為當時的文藝論戰(zhàn),是“一團糟的混戰(zhàn)”,而造成這“混戰(zhàn)”的原因,是“雜文的流行”。他把雜文與罵人文章劃上了等號,“雜文也,差不多成為罵人文章的‘雅稱’,于是罵風四起,以致弄到今日這不可收拾的局勢”。他攻擊雜文的作者,說:“寫這些文章的動機……大概十分之中三分是為著意氣,三分是出于編輯先生的‘拉’,三分是為了除了雜文無文可寫,除了罵人無雜文可寫,除了胡亂找‘假想敵’無人可罵之故”,只有“剩下來的一分,那大概是可以讓給真理或正義這些東西去吧!”于是,他的結(jié)論是:“現(xiàn)在是大徹大悟的時候,不要為著這十分之一的真理而化盡了十分之十的勇氣。大家不是吵著文壇的寂寞,沒有偉大的作品嗎?我們的氣力是應(yīng)該用得更值得一點的。”要雜文作者改過自新,停止雜文的寫作。
對于“罵人”問題,魯迅是有著清醒的認識的。他說:“在中國做人,罵民族,罵國家,罵社會,罵團體……都可以的,但不可涉及個人,有名有姓。”(《而已集·談所謂“大內(nèi)檔案”》)為什么呢?罵別的什么,似乎都可以與他無干,他甚至還可以和你一起罵。比如,柏楊的《丑陋的中國人》引起了多少中國人的共鳴,人人在聲討中國人的丑陋,仿佛這么聲討了,他自己就不在丑陋之列了。倘若柏楊也像魯迅那樣,“經(jīng)過私人問題去照耀社會思想和社會現(xiàn)象”(瞿秋白:《<魯迅雜志選集>序言》),指名道姓地“罵人”,情況又將會怎樣呢?那自然難逃被罵者的憤怒聲討。所以,所謂反對“罵人”的人,一當自己被罵了,也是要罵人的。魯迅是看透了這些人物的。他說:“為藝術(shù)而藝術(shù)派對俗事是不問的,但對于俗事如主張為人生而藝術(shù)的人是反對的,則如現(xiàn)代評論派,他們反對罵人,但有人罵他們,他們也是要罵的。他們罵罵人的人,正如殺殺人的人一樣----他們是劊子手。”(《集外集拾遺·幫忙文學(xué)與幫閑文學(xué)》)魯迅又說:“倘有人罵,當一任其罵,或回罵之。”(1933年10月18日致陶亢德信)“罵人”不足為奇,假清高的、譏諷魯迅“罵人”的人,自己未必不“罵人”。正如我在上面已提到的,魯迅認為“罵人是中國極普通的事”。在《論諷刺》和《謾罵》等文中,魯迅對所謂“罵人”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指出被稱為“罵人”的,其實卻是因為他說出了某些人和事的真實。所以“含含胡胡的撲滅‘謾罵’,卻包庇了一切壞種”。在《“題未定”草(八)》中,魯迅論及戰(zhàn)斗的作者在社會上一定有敵對,“只是這些敵對決不肯自承,時時撒嬌道:‘冤乎枉哉,這是他把我當作假想敵了呀’”。這顯然是對杜衡之流的回答。
因為總是“不滿”,因為“罵人”,所以他們認為雜文是沒有價值的東西。他們又假惺惺地勸魯迅去潛心于“鴻篇巨作”,搞“偉大的著作”?!吨醒肴請蟆返奈恼抡f:“雜感文章,短短千言,自然可以一揮而就”,但這種文章“一星期后也許人們就要忘記”,所以勸魯迅要學(xué)莎士比亞、托爾斯泰等名人,“去發(fā)奮多寫幾部比《阿Q傳》更偉大的作品”。大學(xué)生林希雋也像《中央日報》一樣,要人們想想外國為什么會有《和平與戰(zhàn)爭》這樣偉大的作品產(chǎn)生。他把雜文和偉大的作品對立起來。但他缺乏一般的文學(xué)常識,連托爾斯泰的《戰(zhàn)爭與和平》的書名都搞不清楚,所以魯迅稱他為“還不到一知半解程度的大學(xué)生”。
對于這種攻擊雜文的文章,魯迅作了針鋒相對的回答。魯迅認為,所謂搞“偉大的著作”,是為了用名利誘使他離開激烈的現(xiàn)實的階級斗爭。魯迅說:“托爾斯泰學(xué)不到,學(xué)到了也難做人”(《準風月談·后記》),也不“希圖文學(xué)史上的位置”。表示“還要做這樣的東西”,“只知道這樣的寫起來,于大家有益”(《且介亭雜文二集·徐懋庸作〈打雜集〉序》),就仍要它來適應(yīng)斗爭的需要,作為“感應(yīng)的神經(jīng)”,“攻守的手足”,“對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給以反響或抗爭”。(《且介亭雜文·序言》)
至于偉大,大的稍懂得現(xiàn)代史的人,沒有人否認魯迅是偉大的。魯迅的所有雜文作品,其實就是一部偉大的著作。它的主人公是中國人,它刻劃的是中國人的靈魂,是關(guān)于中國人的百科全書。魯迅對于中國的意義,決不亞于莎士比亞之于英國、托爾斯泰之于俄國。魯迅雖然時有“罵人”,但其實,他對人的評價卻有其客觀的標準,理性的態(tài)度。
首先,魯迅論人是重大節(jié),觀其趨向之大體的。許廣平記錄的魯迅談話中,記著魯迅一次同來訪者談起某些人喜歡用絕對化的觀點看問題,簡直有切膚之痛。他說:“中國人對于某人的觀察,因其偶有錯誤、缺點,就把他的一切言語行動全盤推翻,譬如有人找出高爾基一點‘壞處’,就連他的全部著作都不看。又如吳稚暉不坐人力車,走路,于是崇拜他,反而把他的另外行為,比損害一個人的體力更不止的一切,都可寬待。又如孫傳芳晚年吃素,人們就把他的殺人兇暴,都給以原諒了。”(許廣平:《片段的記錄》)魯迅同意明末東林黨人顧憲成在《反自錄》一書中所說:“凡論人,當觀其趨向之大體。趨向茍正,即小節(jié)出入,不失為君子;趨向茍差,即小節(jié)可觀,終歸于小人。”這里提出了“觀其趨向之大體”的論人標準;而所謂“趨向之大體”,即指“趨向茍正”還是“趨向茍差”。這是著眼于“大體”的、歷史的、全面的論人的科學(xué)態(tài)度和方法。三十年代初,林語堂等人借明末袁宏道的小品文,提倡“性靈”。魯迅認為,這是從根本上歪曲了袁宏道的本質(zhì)。“倘要論袁中郎,當看他趨向之大體,趨向茍正,不妨恕其偶講空話,作小品文,因為他還有更重要的一方面在”;這更重要的一面,即“中郎正是一個關(guān)心世道,佩服‘方巾氣’人物的人,贊《金瓶梅》,作小品文,并不是他的全部。”(《且介亭雜文二集·“招貼即扯”》)袁宏道的形象被林語堂等人歪曲了,于是“招人好笑,大觸其霉頭”。魯迅與郭沫若曾筆墨相譏,然魯迅看郭沫若,也是“觀其趨向之大體”,“都為著同一的目標,決不日夜記著個人的恩怨”。
其次,魯迅是抓住要害,不及其余的。魯迅一生批評過的人是如此之多。面對魯迅批評過的人,我們是不是應(yīng)該想到:魯迅批評了什么?是批評他的“全人”,還是批評他的“一肢一節(jié)”,還是批評他的一時一事?魯迅說自己作文是“好作短文,好用反語,每遇辯論,輒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迎頭一擊”。(《兩地書·一二》)魯迅批評“女性”的文章,是“一到辯論之文,尤易看出特別。即歷舉對手之語,從頭至尾,逐一駁去,雖然犀利,而不沉重,且罕有正對‘論敵’之要害,僅以一擊給與致命的重傷者。總之是只有小毒而無劇毒,好作長文而不善于短文”。(《兩地書·一0》)這里,魯迅道出了他的戰(zhàn)斗方法,抓要害,作短文。如此“劇毒”短文,反映了一個客觀事實,魯迅的攻擊,只是攻擊可攻擊之處,而不是針對攻擊對象的一切。比如,攻擊對象的腳底流膿了,魯迅只攻擊他的腳,而決不無事生非,說他得了梅毒。魯迅批評蔡元培,是批評他在“清黨”前后的言行,而不涉及他的教育思想;魯迅批評李四光,是批評他在“女師大風潮”中的具體作為,而不涉及他的道德學(xué)問……而這些不及其余的批評,并不影響魯迅在其他方面贊同被批評者的觀點,甚至并不影響彼此之間有可能成為朋友。比如,馮乃超說魯迅“醉眼陶然”,魯迅也不客氣地“回敬”過他,但在反擊梁實秋時,他們卻是一致的。魯迅批評過周木齋,后來他們在曹聚仁家中卻“相見傾談,彼此釋然了”。(曹聚仁:《文壇五十年續(xù)集·史料述評》)
再次,魯迅是重視團結(jié),也力行團結(jié)的。魯迅疾惡如仇,但他決不因小忿而誤大端。我們知道,魯迅與成仿吾有過筆戰(zhàn),魯迅對成仿吾甚至有厭惡之情。然而,事情過去了也就過去了。據(jù)許廣平在《魯迅回憶錄》一書中寫道,有一回,魯迅在上海見過成仿吾,夸贊他“從外表到內(nèi)里都成了鐵打似的一塊,好極了”。成仿吾也說過,他是通過魯迅和黨接上了關(guān)系的。與此相類似的例子,可以舉出一大串,比如,魯迅和郭沫若,等等。以上這些內(nèi)容證明了魯迅有寬廣的胸懷,力行團結(jié)。其實,團結(jié)是以寬廣的胸懷為前提的。
在談到魯迅“罵人”一類雜文時,茅盾有過一段精辟的分析;倘就魯迅雜文的作用而言,“匕首”或“投槍”,固然可以概括魯迅的絕大部分的雜文。但他的六百余篇,一百萬字的雜文,包羅萬象,除了匕首、投槍,也還有振聾發(fā)聵的木鐸,有悠然發(fā)人深思的靜夜鐘聲,也有繁弦急管的縱情歡唱。魯迅雜文的戰(zhàn)斗性,固然指對敵人的斗爭,同時也指對自己陣營內(nèi)的錯誤傾向的斗爭,對迷路的朋友們的不妥協(xié)的堅持原則的忠告,以及對中間分子搖擺不定的針砭。“在對敵斗爭時,魯迅用的是匕首和投槍,但在對友、對中間分子時,魯迅有時用醒木,有時也用戒尺,有時則敲起警鐘。”(茅盾:《聯(lián)系實際,學(xué)習魯迅》)茅盾的話,是符合魯迅“罵人”的客觀實際的。魯迅決不是一味地罵,魯迅心中有一桿秤,心明眼亮。
三
魯迅的“罵人”,大約可以分為這樣幾種類型:
一、原則之爭、是非之爭,從總體上看魯迅所“罵”的內(nèi)容是正確的。這是魯迅“罵人”的主要部分,換言之,魯迅對時人的批評、批判,絕大部分是正確的。比如,魯迅對“現(xiàn)代評論派”的陳西瀅的批判;對“新月派”梁實秋的批判;對當時周揚、張春橋極“左”萌芽勢力的批評;以及對章士釗種種劣跡惡行的揭露與抨擊,都屬此類。
二、大原則上魯迅是正確的,小枝節(jié)上有批評失當、感情用事之處。這一點,可以舉“革命文學(xué)”論爭和“兩個口號”論爭為例。“革命文學(xué)”論爭,是由于成仿吾他們當時尚不了解魯迅對于革命的重要作用,把本來屬于乎同一陣營的魯迅錯誤地當作了敵人,對魯迅進行了猛烈的攻擊。盡管他們給魯迅戴上了“封建余孽”、“雙重反革命”等高帽,魯迅仍然堅持批評所該批評的,但不論爭論怎樣激烈,魯迅并沒有反對他們提倡革命文學(xué)的根本主張。關(guān)于“兩個口號”的爭論,在抗日統(tǒng)一戰(zhàn)線這個根本問題上,魯迅是擁護的,所余下的矛盾,大不了只是提法問題。但是,在枝節(jié)問題上,魯迅確實因為動了肝火,動了感情,有失當和言重的地方。比如,罵創(chuàng)造社的成仿吾等人是“才子+流氓”,與他們的“才子+革命”的本色似有距離。說“四條漢子”等“我甚至懷疑他們系敵人所派遣”,也言重了。對自己精心栽培過的后生小子徐懋庸動了那么大的肝火,是不是也有不夠冷靜和大度之處呢?
三、有批評正確之處,也有誤解、誤會的地方。這一點,比較典型的是對周木齋的批評,在大學(xué)生的“赴難”與“逃難”問題上,魯迅認為“倘不能赴難,就應(yīng)該逃難”,稱自己是“逃難黨”,魯迅對周木齋的批評無疑是正確的。然而,關(guān)于“這回是王平陵先生告發(fā)在前,周木齋先生揭露于后”,卻是誤會。對于這樁公案,曹聚仁追憶說:“魯迅的確有點誤會,認為周木齋乃是某君的‘化名’,意在諷刺魯迅。后來,我告訴魯迅,周木齋另有其人,并非‘化名’;那段雜文,只是主張一個作家著重在‘作’,并無諷刺之意。過了一些日子,魯迅在我家中吃飯,周木齋也在座,相見傾談,彼此釋然了。”(曹聚仁:《文壇五十年續(xù)集·史料述評》)
四、純粹是誤會。這一類事在魯迅的“罵人”生涯中并不多,但亦可舉出明顯的例子。一是“楊樹達”襲來的事件;一是懷疑丁玲來信是沈從文化名捉弄事;一是懷疑鐘敬文與“鼻”(即顧頡剛)乃一路人之事。對鐘敬文,魯迅是意氣相向,恨屋及烏了。這些誤會,魯迅有的公開做了自我批評、自我解剖,有的也在致友人的信中表示了某種歉意和不安。
順便提一下,有人把魯迅“罵人”現(xiàn)象分為當時是正確的,現(xiàn)在看還是正確的;當時是正確的,現(xiàn)在看不那么正確了,等等若干類。我以為,這種分法是不科學(xué)的。當時是正確的,現(xiàn)在看怎么就變得不正確了?用現(xiàn)在流行的眼光去衡量當時具體的爭論,這不是歷史唯物主義。離開了當時特定的社會環(huán)境,奢談?wù)_與否,貌似公正,然客觀上起了貶損魯迅的作用。比如,有人說過去講“斗爭”,魯迅“罵”梁實秋是對的;今天講“團結(jié)”,再“罵”梁實秋是“資本家的走狗”就不對了,云云。這是一種奇怪的邏輯,我們今天十分重視發(fā)展海峽兩岸的關(guān)系,但我們能以此否認中國人民的解放戰(zhàn)爭嗎?如此媚時、迎合,就不是搞學(xué)術(shù)研究了。錢理群認為,這樣的人就不配稱為“學(xué)者”,而是見風轉(zhuǎn)舵的“政客”了。
我以為,關(guān)于魯迅的“罵人”,從另一意義上理解,可以分為“ 實罵”和“虛罵”兩類。
所謂“實罵”,意即針對具體的某人某事,就事論事,不及其余。比如,魯迅與高長虹沖突中關(guān)于“太陽、月亮和夜”的問題,梁實秋的“硬譯”問題,劉大杰的標點本的錯誤問題,等等,皆屬此類。魯迅的“實罵”,分析問題本身就是目的。
所謂“虛罵”,意即抓住當時的某人某事,然醉翁之意不在酒,乃在于借題發(fā)揮,生發(fā)開去。問題的本身不過是起了觸發(fā)魯迅靈感、引出話題的作用。魯迅與引出的這類人并無直接沖突,所涉之事、亦無利害干系。這比較典型的例子應(yīng)是梅蘭芳、馬寅初和楊蔭榆的例子。魯迅“罵”梅蘭芳,是“罵”梅蘭芳所象征的男扮女妝之類不男不女的“太監(jiān)文化”,是罵“男人看見‘扮女人’,女人看見‘男人扮’”的病態(tài)的社會人格。魯迅“罵”馬寅初,很大程度上是針對當時文人學(xué)者的無聊,與其說魯迅罵馬寅初,不如說魯迅是在反抗無聊。至于楊蔭榆情況稍稍復(fù)雜一些。魯迅“罵”楊蔭榆的“實罵”成分是很大的,是主要方面。但是,那篇被有的人認為有人身攻擊成分的《寡婦主義》卻是“實罵”中的“虛罵”。文中,魯迅指出楊蔭榆是“寡婦”或“擬寡婦”,實行“寡婦主義”教育,對于大學(xué)生,“始終用了她多年煉就的眼光,觀察一切,見一封信,疑是情書了,聞一聲笑,以為是懷春了;只要男人來訪,就是情夫……”這些語言,都是不確定的推測,與楊蔭榆所涉無多。其實,楊蔭榆雖然孤身,但她也和魯迅一樣,也是封建婚姻的受害者。據(jù)楊絳介紹,她是由祖母之命定親結(jié)婚的。她的夫家姓蔣。雖然門當戶對,然蔣少爺卻是一個“傻爺”,“老嘻著嘴,露出一顆顆紫紅的牙肉,嘴角流著哈拉子”。成親時,她把“傻爺”的臉皮都抓破了,后來逃回娘家,出外求學(xué),當然,魯迅當時并不知道她的這一身世,倘知道,接受過母親“禮物”、與朱安有過不幸婚姻的魯迅,在下筆討伐“寡婦主義”時,以楊蔭榆為話頭、也許會有所躊躇?我以為,魯迅關(guān)于“寡婦主義”的這種深切感受,可以說是郁積于長久,得之于偶然。他之所以如此不無刻薄地罵楊蔭榆,只不過是找到了靈感的觸發(fā)點,借題發(fā)揮而已。心中有思想,總是要噴發(fā)的。若不是楊萌榆,在此后的某日,碰上了牛蔭榆、馬蔭榆,一有機會,魯迅關(guān)于“寡婦主義”的思想,還是要表白的。
魯迅“罵人”文章的偉大意義,表現(xiàn)在他“實罵”部分包含有“虛罵”的成分,魯迅是具體的,但他不像一般的平庸的雜文家那樣,拘泥于具體。他升華了,超越了,抽象了,成了哲學(xué)意義上的“一般”。我們讀魯迅的論戰(zhàn)文章,常常發(fā)現(xiàn),面對對手洋洋灑灑的宏文偉論,魯迅僅還以匕首般的短文,三言兩語便擊中要害,致使對手再也無招架、還手的余地。魯迅的批判,例如在“莊子與文選”論爭中將施蟄存稱為“洋場惡少”,“兩個口號”論爭中稱周揚為“奴隸總管”,就具體的人與事而言,確有過苛之病;但如果排除個別性與特殊性,跳出具體的人事關(guān)系,作為一種“社會典型”,卻只是極其深刻的。魯迅在談到自己雜文寫作的經(jīng)驗時說:“砭錮弊常取類型。”所謂“取類型”,就是如上所例舉的抓住典型事件或典型人物。正如魯迅自己所解釋的,“蓋寫類型者,于壞處,恰如病理學(xué)上的圖,假如是瘡疽,則這圖的是一切某瘡某疽的標本,或和某甲的瘡有些相象,或和某乙的疽有點相同”。(《偽自由書·前記》)就就是說,魯迅是把“實罵”的對象當作一個標本的,它虛指了“實罵”對象們所代表的所象征的人物。
魯迅的雜文之所以實中有虛,由個別而到一般,在于他的思考絕不停留在個別的“這一個”,而是將其放在廣闊的時代、社會、歷史背景下進行剖析,竭力排除其個別性、具體性、特殊性,快刀斬亂麻迅速切入本質(zhì),使其成為具有歷史概括性、普遍性的“這一類”的標本,這種從個別現(xiàn)象立即切人本質(zhì)的整體概括的思維方式,借用杜勃羅留波夫的話說,就是“在看到一件事物的一瞬間,就能夠從許多偶然性中,區(qū)別出它的基本特征”。(杜勃羅留波夫:《黑暗的王國》)我們認識魯迅的“罵人”現(xiàn)象,也應(yīng)該跳出困宥于“實罵”的誤壓,跳出個別看到一般。如此,才算是掌握了閱讀魯迅的鑰匙,可是,論者每每不察,對魯迅的“罵人”文章,總以意氣論之。對此,魯迅當年即已感慨系之:“足見讀者的判斷,亦幼稚者居多也。”(1934年5月22日致楊霽云信)在魯迅寫這封信的前一年多,瞿秋白就在《<魯迅雜感選集>序言》中闡述過這種見解:
現(xiàn)在的讀者往往以為《華蓋集》正續(xù)編里的雜感,不過是攻擊個人的文章,或者有些青年已經(jīng)不大知道“陳西瀅”等類人物的履歷,所以不覺得很大的興趣;其實,不但“陳西瀅”就是“章士釗(孤桐)”等類的姓名,在魯迅的雜感里,簡直可以當做普通名詞讀,就是認做社會上的某種典型。他們個人的履歷倒可以不必多加考究,重要的是他們這種“媚態(tài)的貓”,“比它主人更嚴厲的狗”,“吸人的血還要預(yù)先哼哼地發(fā)一通議論的蚊子”,“嗡嗡地鬧了半天,停下來舐一點油汗,還要拉上一點蠅矢的蒼蠅” …… 到現(xiàn)在還活著,活著!揭穿這些卑劣,懦怯,無恥,虛偽而又殘酷的劊子手和奴才的假面具,是戰(zhàn)斗之中不可少的陣線。
魯迅視瞿秋白為知己,稱“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當以同懷視之”,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瞿秋白理解魯迅,認識他的“罵人”雜感的偉大意義之所在。后來,王得后等人對瞿秋白的魯迅觀有所發(fā)揮,他們認為:“魯迅雜文是個別的,具體的,但也是一般的,抽象的。雜文中所涉及的人物、文章、事件,都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根有據(jù),都是歷史的真實,但又多有一般的意義。因此,人物的生辰八字,文章的最初出處,事件的背景過程,對讀懂魯迅雜文,似乎很要緊,其實又并不那么要緊。”(王得后、錢理群:《<魯迅雜文全編>前記》)是的,具體人物的恩恩怨怨既有重要的一面,也有不重要的一面,既有實的一面,也有虛的一面。應(yīng)該指出的是,隨著許多歷史人物的相繼謝世,這種實的恩怨將逐漸淡化,虛化了。最后,給我們留下的、重要的將是瞿秋白所認定的作為普通名詞的社會典型。有學(xué)者狠狠地貶斥魯迅雜文為“罵人文選”。首先,這是一種因不讀魯迅原著的無知所產(chǎn)生的誤解和偏見。在魯迅一百多萬字的雜文作品中,“罵”了人或者涉及“罵人”的,充其量只占百分之一二,怎么可以將其一概斥之為“罵人文選”呢?即使魯迅作品中最具戰(zhàn)斗性的“罵人”部分,它們也決不會由于得罪了某些“正人君子”,因而不斷遭到他們和他們的徒子徒孫的貶斥,而失去所固有的偉大意義。倘若我們真的把魯迅的“罵人”文章編成一部《魯迅“罵人”文選》,那其中也自有其“大眾的靈魂”和“時代的眉目”。魯迅對自己的“罵人”文章就有這樣的自信。他說:
這兩位(按指《中央日報·中央公園》所載《雜感》的作者洲和《文壇與擂臺》的作者鳴春),一位比我為老丑的女人,一位愿我有“偉大的著作”,說法不同,同的卻一致的,就是討厭我“對于這樣又有感想,對于那樣又有感想”,于是而時時有“雜文”。這的確令人討厭的,但因此也更見其要緊,因為“中國的大眾的靈魂”,現(xiàn)在是反映在我的雜文里了。(《準風月談· 后記》)
他又說:
這一本集子和《花邊文學(xué)》,是我在去年一年中,在官民的明明暗暗,軟軟硬硬的圍剿“雜文”的筆和刀下的結(jié)集……當然不敢說是詩史,其中有著時代的眉目,也決不是英雄們的八寶箱,一朝打開,便見光輝燦爛。我只在深夜的街頭擺著一個地攤,所有的無非幾個小釘,幾個瓦碟,但也希望,并且相信有些人會從中尋出合于他的用處的東西。(《且介亭雜文·序言》)
魯迅的作品中,“大眾的靈魂”中反映了“時代的眉目”,“時代的眉目”里也包含著“大眾的靈魂”。魯迅一生的戰(zhàn)斗歷程,若是把幾次主要的“戰(zhàn)役”羅列出來,基本上可以看到文學(xué)史的一個輪廓。魯迅總是把當時的事和當時的人結(jié)合在一起,每一個“戰(zhàn)役”,魯迅往往把矛頭指向?qū)α⒚嬷杏写硇缘娜宋铮醇优?。比如,對?fù)古派的斗爭,魯迅主要把矛頭指向林琴南、章士釗;對“新月派”的斗爭,主要指向梁實秋;對“第三種人”的斗爭,則是揪住了杜衡……章士釗、陳西瀅等無疑是“大眾靈魂”的代表,而與他們的斗爭過程,自然又留下了時代的眉目。
概而言之,魯迅的“罵人”,有罵對的,有稍感過火的,有誤會,等等。但這都并不重要。它的意義在于“實罵”中包含著“虛罵”的成分;而純粹的“實罵”部分,也將不斷地被歷史虛化。魯迅留給我們的是超越個別具體的一般和抽象,魯迅的價值,在于他的“罵人”文章給我們提供了社會典型,大眾的靈魂和時代的眉目。
四
魯迅“罵”過這么多人,他為什么老愛“罵人”呢?正人君子們、同一陣營的戰(zhàn)友們于是說他“多疑”。“多疑”這個詞兒與“尖刻”、“刻毒”等一起,是魯迅同時代以及以后的人們評價他的常用語匯。另一方面,忠誠于魯迅的人們、也許考慮到“多疑”是貶損魯迅的,所以,為尊者諱,對魯迅確有“多疑”之處的實例,多持避而不談的態(tài)度。我以為,我們首先應(yīng)該正視魯迅的“多疑”。魯迅就曾承認自己“多疑”的時候,魯迅的“罵人”生涯中,也不難舉出“多疑”的實例。在以直率地表述自己的思想和心情而著稱的《兩地書》中,他談到“我看事情太仔細,一仔細,即多疑慮,不易勇往直前”。(《兩地書·八》)“我的習性不大好,每不肯相信表面上的事情。”(《兩地書·一O》)這算不算魯迅承認了自己的“多疑”呢?在《關(guān)于楊君襲來事件的辯證》中,魯迅是明確地承認自己“太易于猜疑,太易于憤怒”。魯迅還曾說,自己的“靈魂里有毒氣和鬼氣”,這種“毒氣和鬼氣”是一種泛論,當然也包含了“多疑”。若說魯迅“多疑”的實例,又可以舉“楊樹達”襲來事件,誤認丁玲求助信為沈從文捉弄事等。從這些實例看,魯迅確實是“多疑”了。
然而,在講魯迅“多疑”的同時,我們也可以舉出大量的事實證明魯迅并不多疑,相反,有時倒是過于天真了。許廣平在《魯迅和青年們》中,講了那個著名的魯迅“兒子”的故事,那是叫人哭笑不得的。許廣平感慨道:“誰說先生老于‘世故’,我只覺得他是‘其愚不可及’。世界上竟有這樣的呆子嗎?可是這呆氣,先生卻十分珍貴著。他總是說:‘我不能因為一個人做了賊,就疑心一切的人!’”(《許廣平憶魯迅》,第234一235頁)還有那個聲稱持有烈士遺稿《孩兒塔》的史濟行,也輕而易舉地騙取了魯迅的信任,還讓他老夫子動了感情,說:“一個人如果還有友情,那么,收存亡友的遺文真如捏著一團火,常要覺得寢食不安,給它企圖流布的……”(《且介亭雜文末編·白莽作《孩兒塔》序》)可是,史濟行是這樣一個重友情的人嗎?他只是一個騙子。錢理群認為,從魯迅給曹靖華、章廷謙、蕭軍、蕭紅、胡風等人的書信中,會強烈地感到魯迅對人的誠摯、直率、寬厚,無微不至甚至天真。 “應(yīng)該說,這都比較接近魯迅的真性情。”(錢理群:《心靈的探尋》第67頁)魯迅摘譯島崎藤村《從淺草中來》中有一句話)“我希望常存單純之心:并且要深味這復(fù)雜的人間世。”錢理群在《心靈的探尋》中又說:“人們多注意到魯迅“‘深味這復(fù)雜的人間世,這一面,而往往忽視了也許是更為本質(zhì)的一面,即‘常存單純的心’。一切站在歷史的高峰,看透現(xiàn)實、因而超越現(xiàn)實的偉大人物,必定有‘返樸歸真’的一面。蕭紅曾經(jīng)回憶說:‘魯迅先生的笑聲是朗朗的,是從心里的歡喜,若有人說了什么可笑的話,魯迅先生笑得連煙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我常想,能夠這樣放懷大笑的人,一定有一顆純真的心。”魯迅既是“多疑”的,又是不設(shè)防的,單純的。
魯迅有種種矛盾,他自己有時責怪自己太易于猜疑,有時又認為“多疑”并非壞事。他說:“中國的人民是多疑的。無論那一國人,都指這為可笑的缺點。然而懷疑并不是缺點??偸且?,而并不下斷言,這才是缺點。”(《且介亭雜文末編·我要騙人》)對世事人物持懷疑的眼光,于不疑處有疑,疑而能斷,這不僅不是缺點而是優(yōu)點了。魯迅這里談“多疑”時用了“懷疑”這樣的字眼。多疑,也就是多了一點懷疑。這一點,下文還要涉及。
說魯迅“多疑”,言而有據(jù);說魯迅不“多疑”乃至單純,一樣言而有據(jù)。事實是,魯迅是心地單純的,魯迅是想常存單純之心的。然而,他生活在一個可懷疑的國度,這個國度里有許多互相猜疑的人們,這個國度里有許多可猜疑的事物。于是,任你怎樣單純,也不得不變得“多疑”起來。我們來看看當時的社會環(huán)境吧。錢理群等許多有識之士都把眼光注視到了這一點。魯迅的“多疑”,乃是本世紀以來空前尖銳、復(fù)雜的政治斗爭與思想斗爭的產(chǎn)物。歷史正經(jīng)歷著“把陳舊的生活方式送進墳?zāi)?rdquo;,新的嬰兒誕生前漫長的陣痛,這是一個充滿了污穢與血的時代,在生與死的最后搏斗中,一切溫情脈脈的面紗全部剝落,露出本來面目的瘋狂與卑劣;古今中外人類歷史、現(xiàn)實中一切陰謀詭計、鬼蜮伎倆竟然集中于二十世紀中國政治舞臺上。魯迅經(jīng)常痛苦地譴責自己:“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下劣兇殘到這地步。”(《華蓋集續(xù)編·記念劉和珍君》)“那么風云變幻的事,恐怕世界上是不多有的,我沒有料到,未曾描寫,可見我還不很有‘毒筆’……我還欠刻毒。”(《三閑集·通信》)魯迅更憂慮著“未經(jīng)世故的青年,不知底細”,容易“上當”,“碰頂子還是小事,有時簡直連性命也會送掉”。(1934年12月10日致蕭軍、蕭紅信)現(xiàn)實就是如此嚴峻:在你死我活的拼殺中,人們的天真,思維方式的簡單化,認識與現(xiàn)實的脫節(jié),都要付出血的代價。魯迅自己就多次“親歷”了這樣的流血,而且多是最為寶貴的青年戰(zhàn)士的血;社會、時代的大環(huán)境,讓魯迅持懷疑的眼光看問題。魯迅不能不以“多疑”的冷眼看當時的社會。
就具體而言,許多人的作為也證明著實際生活中有著可懷疑的人和事。其實,從某一方面講,魯迅疑得還不夠,他對人的推測,實在太傾向于好的方面,有些人自己所表現(xiàn)出來的,比魯迅對他們的推測還要壞得多。上文提到的史濟行就是一例。當后來魯迅知道史濟行所謂藏有《孩兒塔》文稿完全是假的,他這樣說完全是為了騙取魯迅的手稿后,魯迅不禁感慨系之,說:“我雖以多疑為忠厚長者所詬病,但這樣多疑的程度是還不到的。不料人還是大意不得,偶不疑慮,偶動友情,到底成為我的弱點了。”(《且介亭雜文末編·續(xù)記》)
正是這種教訓(xùn),使魯迅常用多一點懷疑的眼光去看社會、看人。“多疑”,并非魯迅的罪過,事實常常證明他“疑”得對。“民族主義的文學(xué)家在今年的一種小報上說,‘魯迅多疑’,是不錯的,我正在疑心這批人們也并非真的民族主義文學(xué)者,變化正未可限量呢。”(《南腔北調(diào)集·<自選集>自序》)魯迅的這個懷疑并沒有錯,所謂的“民族主義文學(xué)者”并不是真正站在民族立場的愛國者,而恰恰是一批“洋大人的寵兒”,他們的作品充滿著對帝國主義侵略者的諂媚之態(tài),并竭力鼓吹借用侵略者的暴力,把國內(nèi)的人民革命運動鎮(zhèn)壓下去的法西斯主張。這一類的例子是不勝枚舉的。所謂魯迅“多疑”,就是不肯輕易相信那些“不是東西者流”,往往要對他們的言行打個問號,看一看,等待一下,分析一番,務(wù)必看清他們的五臟六腑,弄清楚他們的真實嘴臉。倘若面前有“貌作新思想者”出現(xiàn),魯迅并不輕易相信他們,因為他看到過許多這樣的人,“骨子里卻是暴君,酷吏,偵探,小人”;倘若有人自稱是“新式青年”,魯迅也不輕易相信,因為他深知有的人“皮毛改新,心思依舊”,新式的軀殼里埋伏著古老的魂魄。魯迅曾經(jīng)說過:“向來,我總不相信國粹家道德家之類的痛哭流涕是真心,即使眼角上確有珠淚橫流,也須檢查他手中上可浸著辣椒水或生姜汁。”(《華蓋集續(xù)編·馬上支日記》)由這樣的懷疑,進而達到犀利的解剖的目的,這就使魯迅戳穿了許多兩面派的迷人假面,從而暴露出他們的真實面目。我以為,魯迅的“多疑”也就是懷疑精神,它包含了兩方面的內(nèi)容,一是對有具體當事人的指名道姓的懷疑,并且由懷疑而質(zhì)問、而抨擊,而升華到一般的文化意義上的批判,即由“實罵”而包含而帶出了“虛罵”;一是對沒有活著的具體當事人的懷疑,──“從來如此,便是對的么?”──是一種超越現(xiàn)時代人事糾紛的純粹意義上的對歷史、對文化的懷疑,諸如“真有上帝嗎”?以此類的反問、進而得出“上帝死了”的結(jié)論。痛快淋漓,讓人人激動,又不開罪任何人。魯迅的前一種懷疑,被人們目為“多疑”,多少帶有貶意;而對后一種懷疑,則視為批判精神,大多并無異議。魯迅的這種懷疑精神,在他的創(chuàng)作中同樣
留下了引人注目的深刻印記。他的雜文中對民族文化心理的挖掘和批判,刨祖墳、究根底的思維方法和寫作特點,《故事新編》中對古人的調(diào)侃和嘲弄,《野草》中對自我的嚴格剖析和審視,《吶喊》、《彷徨》中主題與形象的深刻歷史內(nèi)涵的現(xiàn)實意義,無一不滲透和貫穿著這種懷疑精神與理性思考。具體一點說,比如,在《狂人日記》里魯迅發(fā)現(xiàn):“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里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吶喊》)對此,大家齊聲稱頌,說這是魯迅對歷史的新發(fā)現(xiàn)。可是,倘若魯迅寫道,在章士釗的什么文集里,看到了“吃人”二字,那不僅是說魯迅“多疑”了,簡直要打官司。
魯迅具體的和非具體的,換言之,有牽涉到活人的糾紛的“多疑”與純粹文化意義上的懷疑,是魯迅懷疑精神的兩個方面的表現(xiàn)。魯迅太過于真誠,太過于天真,又加上他有著頑強的“硬骨頭”精神,他不回避活人的糾纏,而只進行文化的批判,所以才被戴上了“多疑”的帽子。魯迅的兩方面的懷疑,都緣于中國歷史與現(xiàn)實的啟迪,魯迅的懷疑精神、批判精神,是中國這塊土地上培育出來的智慧之花。
五
魯迅用“多疑”的眼光看社會人生,寫了許多“罵人”文章,本來“罵人”也是很正常的。“罵”又何能一概指責呢?魯迅表達過這樣意思的話:假如指一個女人說:“這是婊子!”如果她是良家,那就是謾罵,不行的;如果她實在是在做賣笑生意的,那是說了真話,并不是罵人。可是,中國是一個多有死要面子人的國度,中國是個多有虛偽人的國度。許多正人君子既要做婊子,又要立貞節(jié)牌坊。因而,在他們的眼里,魯迅是撕人臉面的家伙,當然是可惡的。于是,有了一大串關(guān)于魯迅的尖刻、刻毒、不寬容、刀筆吏、紹興師爺、睚眥必報的小人之類的議論。這不僅伴隨魯迅生前,也糾纏于他死后。中國有一句成語,叫做“眾口鑠金”,好話使人增光,反過來就是“積毀銷骨”了。一次又一次的造謠誹謗,魯迅似乎真的成了刻毒的人了。
王乾坤在《魯迅的寬容》中說:“如果有人不恥下問于我:在未來的社會里,魯迅將在哪些方面成為詰難的對象?別的方面我說不確,但我現(xiàn)在可以肯定地回答出一個,那就是他的:‘刻毒’?;蛘哒f,他的‘惡’,他的‘反恕道’,他的‘復(fù)仇’,他的‘以惡抗惡’,等等。都可以看作一個意思。”他又說:“很難想象渴望平和環(huán)境的人們,樂于接受‘復(fù)仇’,‘一個也不寬恕’之類的聲音;很難想象人們在對歷史作總體反思的時候,不把這種聲音同古老的怨怨相報或人際傾軋‘望文生義’為同一個東西。”(《魯迅研究月刊》1993年第十一期)那么,魯迅真是刻毒的和惡的嗎?
就像古希臘雕塑中的毒蛇纏身的拉奧孔一樣,魯迅是個受苦難的時代先行者的形象,也是一個激烈的憤怒的時代批判者的形象。首先是時代、社會的壓迫所帶來的苦難,接著自然是對壓迫的反抗,帶著憤怒的激情對時代、社會的不留情面的批判。
魯迅的一生,是受迫害的一生,伴隨著他的是無數(shù)的謊言,謠諑,誹謗,誣陷。一會兒說魯迅“開書店”,一會兒又說他“同收版稅百余元”;一會兒說魯迅已領(lǐng)取“中央黨部文學(xué)獎金”,一會兒又說他“被捕”了;一會兒說他“收蘇俄盧布”,一會兒又說他充當“日探”;一會說他“往莫斯科”了,一會兒又說他“生腦膜炎”了,凡此種種,謠言與誣陷像蝗蟲似的在魯迅頭上飛轉(zhuǎn)。魯迅一不戰(zhàn)斗,一不撲打,似乎立即就要被吞噬了。
有的謠言,暗含殺機,魯迅在悲憤的同時,不得不認真對待。例如 1931年初,國民黨的大小報刊上盛傳魯迅已經(jīng)“被捕”,被“刑訊”,并且在報上紛紛揭露所謂魯迅的“罪狀”。有的甚至透露魯迅住址,促請當局加以搜捕。謠言之熾,驚動了魯迅的四方親友,“老母飲泣,摯友驚心”,魯迅自己則如處于荊棘之中,感愴交并,難以言喻。為了預(yù)防不測,魯迅不得不搬家避難,他在1931年1月23日致李小峰的信中說:“眾口鑠金,危邦宜慎,所以我現(xiàn)在也不往在舊寓里了。”
魯迅多次談到了自己的受壓迫,被圍剿,既談了歷史的重壓,又談了現(xiàn)實的壓迫。比如,在《三閑集·序言》中說:“我是在二七年被血嚇得目瞪口呆,離開廣東的,那些吞吞吐吐,沒有膽子直說的話,都載在《而已集》里。但我到了上海,卻遇見文豪們的筆尖的圍剿了,創(chuàng)造社,太陽社,‘正人君子’們的新月社中人,都說我不好,連并不標榜文派的現(xiàn)在多升為作家或教授的先生們,那時的文字里,也得時常暗暗地奚落我?guī)拙?,以表示他們的高明。我當時還不過是‘有閑即是有錢’,‘封建余孽’或‘沒落者’,后來竟被判為主張殺青年的棒喝主義者了……”1931年2月5日在致荊有麟的信中說:“我自寓滬以來,久為一班無聊文人造謠之資料……其實這只是有些人希望我如此的幻想,據(jù)他們的小說作法,去年收了一年盧布,則今年當然應(yīng)該被捕了,接著是槍斃。于是他們的文學(xué)便無敵了。”1934年12月6日在致蕭軍、蕭紅的信中,談了對誣陷謠言的感嘆:“中國是古國,歷史長了,花樣也多,情形復(fù)雜,做人也特別難……尤其是那些誣陷的方法,真是出人意外,譬如對于我的許多謠言,其實大部分是所謂‘文學(xué)家’造的,有什么仇呢,至多不過是文章上的沖突,有些是一向毫無關(guān)系,他不過造著好玩,去年他們還稱我為‘漢奸’,說我替日本政府做偵探,我罵他時,他們又說我器量小。”
是的,魯迅一生“罵”過許多人,他的個性中也有著強烈的攻擊的傾向。但是,我們不禁要問,他為什么愛“罵人”,為什么“刻毒”呢?我們應(yīng)該去尋找隱藏在魯迅這種攻擊性背后的客觀的原因,這就是魯迅被壓迫、受圍剿的苦難的歷程。被壓迫了,為什么不反抗?“罵不還口”,是奴才哲學(xué);以牙還牙,則是戰(zhàn)士的性格。魯迅的“刻毒”的“罵人”文章,與其說是理性使然,不如說更多的來自個人的際遇或經(jīng)驗。他自己也說過,他的很多主張,不是來自理論的蠱惑,而是親見親歷的“我以為然”。一套《魯迅全集》,留下了魯迅幾乎所有的文字。然而,由于種種原因,罵魯迅、甚至首先罵魯迅的文章,多已灰飛煙滅。如此,人們只看到魯迅“罵”,而難以看到別的一切了。這就客觀上給不懂真相的人感覺到,魯迅似乎真的是刻薄了。魯迅的母親曾經(jīng)說過一段大白話,也是實在話:“大先生所以死得這么早,都是因為太勞苦,又好生氣。他罵人雖然罵得很厲害,但是都是人家去惹他的。他在未寫罵人的文章以前,自己已氣得死去活來,所以實在是氣極了才罵人的。”(北平《民國學(xué)院院刊》第七期,1936年11月3日)“人家去惹他”,魯迅“氣得死去活來”,才還擊,這道出了一個基本的事實:首先是時代、社會的壓迫,接著才是魯迅的反抗與攻擊。
然而,同是魯迅的親人,周作人與魯老太太的見解并不一樣。他甚至比魯迅的許多論敵都走得更遠,認為魯迅“個性不但很強,而且多疑,旁人說一句話,他總要想一想這活于他是不是有不利的地方……”周作人甚至把魯迅的“刻毒”解釋為迫害狂的心理。
果真如此嗎?
錢理群在分析“楊樹達”襲來事件時,把魯迅的精神狀態(tài)和《狂人日記》中狂人的精神狀態(tài)結(jié)合在一起進行分析。他說:
我們看到魯迅的多疑與尖刻,又看到了魯迅的誠摯與坦蕩。這構(gòu)成了完整的魯迅。我們更痛苦地發(fā)現(xiàn)魯迅在事件發(fā)生過程中強烈的“防范意識”,由此而領(lǐng)悟到《狂人日記》里“狂人”過度敏感偽精神病態(tài),正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先驅(qū)者(包括魯迅在內(nèi))精神狀態(tài)的一個側(cè)面夸大的變形的反映。是這種病態(tài)的社會環(huán)境:四面充溢著陰謀、流言和陷阱,人與人之間滿懷敵意與猜疑,魯迅精神上時時處于高度緊張狀態(tài),他不得不“橫站”,提防八方來敵,魯迅之“太易于猜疑,太易于憤怒”,正是病態(tài)社會、病態(tài)人際關(guān)系對魯迅心理、性格的扭曲與損傷,也是魯迅的一種自我保護性的反應(yīng)與反抗。(錢理群:《心靈的探尋》第68一69頁)
狂人是社會壓迫的結(jié)果。魯迅的“多疑”是對社會現(xiàn)狀的一種否認----這是一個處處需要打問號的社會。人不是天生就多疑的,當我們探究一個人為什么多疑時,是不是應(yīng)該首先探究一下造成多疑人格的社會原因?如果說,魯迅有自認為還“刻毒”得不夠的一面的話,也決不是“迫害狂”心理的作怪,“從心理學(xué)上講,恐怕情況正好相反,恰恰是受迫害的心理反映。應(yīng)該說,魯迅在長期的受迫害受壓抑的歷史情境中,他由反抗而生的刻毒有時確乎超出了應(yīng)有的敏感,而時有一種受迫害臆想。”(王乾坤:《魯迅的寬容》,《魯迅研究月刊》1993年第十一期)魯迅對自己一生挨罵的命運,曾訴說過內(nèi)心的苦狀。他在1930年3月21日致章廷謙的信中說:“半生以來,所負的全是挨罵的命運,一切聽之而已,即使反將殘剩的自由失去,也天下之常事也……我常常當沖,至今沒有打倒,也可以說是每一戰(zhàn)斗,在表面上大抵是勝利的。然而,老兄,老實說罷,我實在很吃力,筆和舌,沒有停時,想休息一下也做不到,恐怕要算是很苦的了。”
雖然苦,但魯迅決無退卻之意,在公開的言論中,話也說得格外不留情面,他不給他的論敵看到他也有軟弱的時候。在《華蓋集續(xù)編·學(xué)界的三魂<附記>》中說:“……我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或者以半牙,以兩牙還一牙,因為我是人,難于上帝似的銖兩悉稱。如果我沒有做,那是我的無力,并非我大度,寬恕了加害于我的敵人。還有,有些下賤東西,每以穢物擲人,以為人必不屑較,一計較,倒是你自己失了人格。我可要照樣的擲過去,要是他擲來,但對于沒有這樣舉動的人,我卻不肯先動手;而且也以文字為限,‘捏造事實’和散布“流言”’的鬼蜮的長技,自信至今還不屑為。” 在最后,當考慮到臨終要不要請人寬恕自己,自己也寬恕別人時,魯迅鄭重其事地表了態(tài):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且介亭雜文末編·死》)這是魯迅個人意志的選擇,是魯迅戰(zhàn)斗一生的最后證明。這種“能殺才能生,能憎才能愛”的“壞脾氣”,其中所蘊含的大恨,若不曾陷入和經(jīng)歷整體包圍和要求突圍的沖突會是不可能具有的。然而,這一切并不能掩蓋魯迅一生言行的另一方面的一個巨大的事實存在:魯迅是單純的,是寬容的。
對比時人對魯迅的攻擊,魯迅要寬厚得多。王得后、錢理群在《<魯迅雜文全編>前言》中有這樣一個比較:“歷史記載的就是這樣:人們攻擊魯迅的,是‘學(xué)匪’,‘學(xué)棍’,‘赤色作家’,‘漢奸’,‘雙重反革命’,‘法西斯蒂’,明說是同志的也還是‘右傾’,‘危害聯(lián)合戰(zhàn)線’,‘助長著惡劣的傾向’,都是含著殺機,可以遭到通緝,撤職,逮捕,監(jiān)禁乃至殺頭的誣陷和謠言。而魯迅的反擊,給論敵定的大多止于‘正人君子’,‘紳士’,‘叭兒狗’,‘資本家的乏走狗’,‘鷹犬’,‘洋場惡少’,‘才子+流氓’,無一有生命的危險,就是直斥為‘幫兇’,也分明和他們的主子劃出分明的界限。”我認為,這一比較,近乎發(fā)明,使原來模模糊糊的罵來罵去,彼此彼此的東西明確起來。它足以證明貌似刻毒的魯迅的寬厚,又讓那些事后罵
魯迅刻毒旨在反證自己寬厚的人,“麒麟皮下露出了馬腳”。批評別人刻毒的人自己未必不刻毒,指責別人缺少寬厚的人自己未必就寬厚。
魯迅疾惡如仇,但他決不因小忿而誤大端。這位怒目圓睜,在敵陣中冒著“槍林彈雨”勇猛廝殺的無畏斗士,與友人、同志相處,卻是春光煦煦,和風習習,誠懇相待,富于情誼的。有人說,魯迅是一個一言不合,奮袂即起,給人難看的人。這種評論并不公允。魯迅自己就曾說過:“現(xiàn)在的許多論客,多說我會發(fā)脾氣,其實我覺得自己倒是從來沒有因為一點小事情,就成友或成仇的人。我還不少幾十年的老朋友,要點就在彼此略小節(jié)而取其大。”(1936年2月21日致曹聚仁信)事實也正是如此。魯迅并非沒有忍耐,沒有退讓。特別是對于青年,他不僅熱心為他們效力,有時還受到其中有些人的責難、譏笑與攻擊。遇到這種情況,魯迅一般并不還手,他認為“他們還脆弱,還是我比較的禁得起踐踏”。(《兩地書·七九》)當然,人非木石,忍無可忍,挨了十刀,還上一箭,完全是合乎情理的。然而,魯迅的胸懷畢竟是寬廣的,“對于為了遠大的目的,并非因個人之利而攻擊我者,無論用怎樣的方法,我全部沒齒無怨言”。(《三閑集·魯迅譯著書目》)魯迅是不屑于對具體個人的“陷害”的----這是他的論敵常用的武器----他的著重點,在于通過具體個人的某些言行,實行文明的批評和文化的批判,這既是魯迅的寬厚使然,又是魯迅的偉大所在。
在對謠言進行反擊之外,魯迅更多的情況下是采取“謠言不辯,誣蔑不洗”的態(tài)度。這固然是由于他經(jīng)受過各種打擊,能夠“細嚼黃連而不皺眉”了。還由于魯迅深信,只要是謠言,就會自生自滅的。魯迅也沒有辦法與所有的謠言作戰(zhàn)。因此,對于無聊之謠言,魯迅只是付之一笑,只管自己做事。對待這類東西,“‘由它去罷’,是第一好辦法”。(1935年10月29日致徐懋庸信)這著實表現(xiàn)了魯迅不屑計較的寬容。
曾經(jīng)挨過魯迅“罵”的傅東華說,“誰要說魯迅先生的精神成分里只有‘恨’而沒有愛,我就和他拼命!誰要把魯迅先生的哲學(xué)解釋成唯恨哲學(xué),我就永遠痛恨那個人!”(《人民日報》1990年10月19日第8版)魯迅哲學(xué)中的“愛”是另外一個命題了,這里略去不談,但傅東華的話表明,魯迅的哲學(xué)不只是刻毒的哲學(xué)。
沒有慈悲與寬容的世界是狼的世界,但是迄今為止的歷史表明,沒有“刻毒”的慈悲寬容,只能是眼淚的世界。魯迅既是寬容的,又是“刻毒”的,魯迅寬容于應(yīng)當寬容之時,魯迅“刻毒”于應(yīng)當“刻毒”之處。
魯迅畢竟是一個健全的偉人!